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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时间: 2018/03/12   作者:   点击: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主动适应教育审计工作新时代、新环境、新要求,紧密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教育审计全覆盖,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新时代教育审计事业新局面。

  二、工作要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教育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明确机构职能,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完善内部审计保障机制,确保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职,正常开展审计业务工作。全省教育审计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教育审计工作发展新矛盾,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主动把政治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升审计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推进单位治理能力现代化。

  2.抓好教育审计制度化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手册》,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确保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促进湖南省教育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与科学化。

  3.开展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的意见》(湘教发〔2015〕4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开展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对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各高校要将审计报告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的规定,强化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审计发现涉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审计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教财〔2017〕3号)等文件精神,跟踪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5.推进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和各个重点环节的审计,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重视事前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实现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各单位要将2017年度已完成预、决算审计的省级立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结果,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向省教育厅报送。

  6.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各单位要根据《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加大对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在做好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常规审计项目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经济事项或经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或综合审计调查,优先安排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促进教育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消除大班额专项奖补资金、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与执行情况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同时,要配合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中小学学生食堂财务审计,切实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7.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教财〔2017〕10号)文件要求,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加快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支撑决策的能力。各单位要创新审计业务组织模式,健全内部审计数据采集机制,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完善内部审计管理系统,逐步开展学校信息系统审计。

  8.加强专业化教育审计队伍建设。各单位要从严狠抓审计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审计铁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复合型审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省教育审计学会桥梁纽带作用,抓好网站及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各类审计信息,加强教育审计人员沟通交流;大力支持学会举办好审计业务培训班,确保审计人员参加1-2次业务培训,提升教育审计人员业务技能;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和实务研讨活动,推动教育审计工作创新。

  三、工作要求

  1.以审计项目为抓手,坚持立足基点、突出重点、关注焦点,推动审计项目间成果转化与利用,实现信息共享,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

  2.以审计质量为基础,紧盯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报告质量底线,积极防范审计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审计质量基础。

  3.以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坚持廉洁从审,文明审计;创新审计技术方法,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不断强化审计保障作用。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审计在查处违法违规方面的职能优势,强化审计监督,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工作质量。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审计工作,省教育厅还将加大对各单位教育审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单位年度拨款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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